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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公布一涉税35亿元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发布时间: 2016-07-21 | 来源: 新华社 | 作者:  | 责任编辑: 张月

国家税务总局在20日举行的新闻通报会上,公布了一起湖南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涉案税款达35亿元。

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文月寿介绍,这一案件是今年6月7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国税局联合当地公安局成功破获的“5·18”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系列案件。

据介绍,这一案件经过近一年多的缜密侦查,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的400余家企业,犯罪网络错综复杂。

最终查明,湖南瑞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某芝及其合伙人钱某,取得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2亿余元,向下游4省市64家公司虚开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3亿余元;江西弋阳人刘某明等人向下游的74家公司涉嫌虚开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5亿多元;上海地奥等公司与职业买票人联合,按照票面金额的4%至6%支付购票费,按照不同层级以票面金额的2.3%至13%分配卖票费,获取暴利,初步查证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在200亿元以上,涉案税款35亿元。

截至目前,联合专案组共打掉5个专业犯罪团伙,查获团伙成员60人,抓获犯罪嫌疑人43人,刑事拘留33人,起诉23人;查处涉案公司118家,冻结和查扣违法所得1.4亿元,缴获涉案车辆6辆,电脑14台,银行卡数百张等大量作案工具。

文月寿说,“5·18”案涉及范围广,初始线索少,侦办难度大。犯罪团伙高度职业化,团伙高层多为同乡或同宗族,以买卖发票为业,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套、改、销一条龙产业链和分工明确的组织网络。

在破获此案中,国税、公安、工商、银行、检察和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实现情况互通,信息共享,问题同商,疑难共解。特别是税警双方成立联合专案办公室,坚持“共同经营、联合取证、同步办案”,实现了打击工作的紧密化、查办案件的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