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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娜娜事件责任人处罚依据首公布 3人被移交司法

发布时间: 2016-07-14 | 来源: 北京青年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张月

7月1日,本报报道了“被顶替上大学事件”当事人王娜娜不满周口市政府未对事件被处罚人有关信息公开,从而向河南省政府提出行政复议,随后,河南省政府责令周口市对王娜娜的信息公开申请要依法做出答复。

昨日,王娜娜本人告知北京青年报记者,她已收到信息公开答复书,周口市政府在答复书上表示,对王娜娜申请的“被处分的9人中在王娜娜事件中分别从事哪些具体的违法违纪行为,处罚有何依据以及9人所承担领导责任直接责任分别具体指何责任”以及“联合调查组由哪些部门、单位组成,其合法性依据如何”进行了书面回复。

根据周口市政府的回复,王娜娜事件一共有13人(不包括顶替者张莹莹本人)涉及,目前的最新进展是包括顶替人张莹莹的父亲张合停及其妻侄王子胜以及将王娜娜通知书转交张合停导致被顶替的沈丘县二高教务处工作人员胡筱林共三人已经移交司法机关,包括沈丘县二高收发人、王娜娜录取通知书收件人等4人由周口市、沈丘县纪检监察部门分别给予了党政纪处分,三名公安干警因为对户籍把关不严格等行为由周口市公安局给予行政处分,2人因为对档案把关、交接不严格由沈丘县教体局给予行政处分,1人由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给予党纪处分。

此外,周口市政府首次公开了13人被处罚的相关依据分别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对于顶替者张莹莹的处罚则单独说明,为注销学籍、学历信息,宣布毕业证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