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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5年内将落实延迟退休政策 京津冀医保有望互认

发布时间: 2016-07-07 | 来源: 北京晨报 | 作者: 陈琳 | 责任编辑: 张月

备受关注的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要在“十三五”时期逐步落实,各类参保人员的养老待遇将建立正常调整机制,医保政策向大病和困难人群适度倾斜。本市“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规划昨天公布,未来五年,本市将推动国有企业负责人与职工之间形成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关系,促进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工资增长。此外,将以京津冀为突破口,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推进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落实国家渐进式延退政策

规划:落实国家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和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管理。

解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此前表示,延迟退休方案已有雏形,今年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人社部的设想,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时考虑“分步走”。首先小步慢走,渐进到位。每年推迟几个月,经过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再达到法定退休的目标年龄。例如原本60岁退休的某职工,在政策实施后可能60岁零3个月退休;再过一年,“到点”职工则可能是60岁零6个月退休。

连续23次提高企退养老金

规划:统筹建立兼顾各类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适度提高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水平。

解读:目前本市已建立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到2015年,已经是连续第23次提高企退养老金水平,平均养老金水平提高到了3355元/月。2016年本市企退养老金调整方案尚未发布。但按照人社部要求,此次上调幅度定为6.5%,比近年来的调整幅度要低一些。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此前解释称,这个调整水平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水平。  

一线职工工资收入将增长

规划:推动国有企业负责人与职工之间形成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关系,促进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工资增长。

解读:本市将完善以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行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引导企业合理进行工资分配。对于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本市将探索综合评价标准,指定职业指导员实施精细化就业援助;对高校毕业生,实施离校未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同时鼓励他们到边远基层就业。

推动京津冀医保定点互认

规划:以京津冀为突破口,完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信息系统和业务流程,推动区域内医疗服务资源共建共享。

解读:刚刚公布的“《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方案”中提到,将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为重点,推动实现京津冀三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推进建设京津冀社会保障一卡通。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措施,推动京津冀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互认。

■其他亮点

●医保向大病和困难人群倾斜

未来五年,本市城乡基本社会保险将实现应保尽保。医疗保险政策向大病和困难人群适度倾斜,完善失业、工伤以及生育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联动调整机制,适度缩小不同群体之间差距。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健全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积极参与护理保险试点。

●职称评审调整外语计算机政策

五年内,本市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层级设置,建立动态开放的职称评价专业目录,完善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评价标准,调整职称外语、计算机等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