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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效金融监管体系 加快实现金融监管无死角

发布时间: 2016-06-23 | 来源: 经济日报 | 作者: 周琳 | 责任编辑: 张月

互联网金融、股权众筹、私募基金等新兴金融业态中,潜在风险事件时有发生,提醒有关方面加快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制,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需要遵循看得见、放得开、管得住、救得活等原则,建立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实现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网贷之家发布的最新研报显示,今年前5个月,全国倒闭的所谓股权众筹平台已近50家,而2015年全年倒闭的平台总共约40家。联想起近1个月来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多次表态要求加强互联网股权投资活动、私募基金、股权众筹风险防范,反映出当前金融风险监管的重要性,也说明实现风险监管全覆盖的紧迫性。

目前,我国金融业已经形成多样化的金融机构体系、比较复杂的金融产品体系、信息化的交易体系和不断开放的金融市场。不过,金融服务总体水平还有上升空间,还存在着部分短板领域。过去的一年,互联网金融、股权众筹、私募基金等新兴金融业态中,潜在风险事件时有发生,提醒有关方面加快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制,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

根据规范、健康和专业三大要求,有关部门在当前金融市场发展趋势下,监管不能有局限、松懈和空白。一方面,国际金融业发展的经验和教训说明,大型金融控股集团通过资金拆借、衍生品交易所构建的债权债务关系网,使单个机构资金链条断裂产生巨大的连锁反应,容易引发流动性危机,对金融监管的全局性和宏观审慎制度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国内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加速形成,各类多维度的新型金融产品层出不穷,新的潜在风险变化多端,呈现跨市场、跨行业、跨领域链式传导特征,加大了金融业微观监管难度。

要加快实现金融风险监管不留死角,必须把握好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处理好事前防范和事后处理两个关系,统筹协调各部门职能,改革和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明确监管职责和风险防范处置责任,建立针对各类投融资行为的功能监管和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监管框架。

首先,应站在防范系统性风险、稳定金融业全局的高度,本着宏观审慎监管原则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将重要金融机构、重大金融创新等纳入宏观审慎监管制度。从符合国内外两个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博采众长,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保证不发生大面积金融机构破产和金融市场恐慌。

其次,切实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包括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隐私的保护,提高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系统的安全性。同时,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提高保护自身权益能力,特别是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科技发展情况下,应把金融消费者的信息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再次,努力通过金融监管创新化解市场风险。可以引入激励相容的监管理念引导金融创新,通过鼓励产品创新,满足多层次投资需求;可以建立金融创新监管规则,通过构建和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鼓励扩大直接融资比重;还可以改革监管体制,实施成本收益理念,提高监管质量。比如,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下放部分“权力”给律师事务所,就是不错的尝试。

一言以蔽之,加快实现金融风险监管不留死角,需要遵循看得见、放得开、管得住、救得活等原则,建立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这样才能实现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