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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5年来查办群众身边职务犯罪案1194件

发布时间: 2016-06-21 | 来源: 法制日报 | 作者: 王春 | 责任编辑: 张月

小张举报单位领导利用职务之便,变相侵吞国有资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经检察机关查证属实,该单位领导最终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退缴的119万余元违法所得发还案发单位。因举报有功,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征得小张本人同意,首次在媒体见证下,对他进行公开奖励。

记者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今天举行的举报宣传周新闻通报会上获悉,近年来,公民举报职务犯罪大多出于公心,举报人直接接受奖励的并不多。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奖励17件,发放奖金28万余元。

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汪瀚希望,通过奖励举报人,进一步激励人民群众举报犯罪的热情,推进反腐败向纵深发展;通过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增加检察机关的开放性,让社会公众更多了解、监督、支持、关爱检察工作。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

江苏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受贿案,由浙江省检察院立案侦查,现已提起公诉;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胡本亮受贿案,由衢州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现已提起公诉;宁波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洪嘉祥受贿案,由绍兴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起诉后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去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办理了多起具有典型意义的职务犯罪案件。

据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金连山介绍,浙江检察机关坚持把办案重点放在查处大案要案上。去年以来,立案查办贪污贿赂20万元以上案件727件,占立案数的44.22%。其中,100万元以上案件209件,占12.7%,1000万元以上案件16件,挽回经济损失两亿余元。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190件,占40.25%。立案查办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86人,其中省部级干部3人,厅级干部16人,处级干部167人。

严查群众身边犯罪

浙江检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去年以来,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1194件1409人,其中贪污贿赂类案件998件1151人,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案件277件,占23.2%。渎职侵权类案件281件355人,重特大案件占44.48%,涉嫌犯罪人员中有基层乡镇、村干部682名。

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发生的案件,一直是浙江检察机关的查办重点,去年以来,共立案查办民生领域贪污贿赂类案件336件382人,占33.2%;查办侵害农民利益、破坏新农村建设的贪污贿赂类案件197件241人,占五分之一。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立案查办了苍南县政协副主席、原教育局长梁峰受贿案。经查,梁峰利用审批教育培训机构、教师工作调动、办理停薪留职、职务提拔等职权,收受贿赂130余万元。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查办了南山陵园管理处主任罗齐本受贿案。经查,罗齐本利用职权,收受或索要物业承租人、殡葬用品供应商、火化间建造工程承包方贿赂60余万元。

龙游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查办了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郭筱丽、原副局长陈富强、原执法大队长胡永友等人滥用职权、受贿案。经查,他们在药品监管过程中,多次以赞助费代替行政处罚,放纵部分医院和药店非法销售、使用假药、无证医疗器械并从中收受贿赂。目前,上述人员均已被提起公诉。

深查易多发窝串案

针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政府财政补贴等领域职务犯罪突出的情况,去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集中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三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和政府财政资金补贴、食品监管等“四领域”渎职犯罪窝案串案。

据统计,浙江检察机关共查办“三领域”贪污贿赂类案件605件681人,占同期立案人数三分之一;查办“四领域”渎职犯罪案件241件312人,占同期渎职犯罪案件立案人数一半以上。

宁波市检察机关以国有企业、医疗、供销、城管等系统为重点,查办窝串案93件147人。绍兴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办食品监管生猪检疫环节职务犯罪案件18件20人,多名畜牧兽医检疫站所负责人被查处。金华市两级检察机关联动办案,在房地产开发领域查办窝串案14件,涉及处级领导干部9人。

围绕浙江省委“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决策部署,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查办破坏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办案活动,共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9件101人。

嘉兴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办涉及5个县区环保部门、35名干部的职务犯罪窝串案,涉案总金额1700余万元。其中该市秀洲区环保局原局长周大水受贿574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10个月。

(原标题:浙江省检首次公开奖励举报人 去年以来查办群众身边职务案119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