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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告

来源: 中国政府网 | 责任编辑: 闫景臻

索 引 号: 000014349/2008-0017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标  题: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