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16-00079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2016年04月29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发明电〔2016〕1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4月30日
主 题 词:
国务院关于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
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的通知
国发明电〔20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现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调整为中央收入。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继续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国务院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