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5号)要求,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向社会公开我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各界如对我部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点击网页下方“意见收集”发表意见。
2、电子邮箱:ZHBXZSP@mep.gov.cn
3、信函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邮编:100035),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审批”字样。
环境保护部
2014年2月17日
附件一:
环境保护部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附件二:
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事项目录
调整说明:这些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事项,将随着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的推进,结合制定国务院部门权力清单,进一步研究、清理和规范。